关于2008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9-08-12

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

2007年度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在全省22个监测点残联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圆满完成了,为进一步分析预测残疾人状况变化与发展趋势,评估有关政策的成效,为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按照《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黑残调发〔2007〕1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已列入2008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各地残联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联受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经费,精心组织,确保2008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监测的组织与实施

2008年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由省残联办公室牵头负责,省残联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三、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

2008年度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与2007年残疾人状况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一致,不做大的变动。

四、监测人员组成及培训

监测员由残联和调查队的业务骨干担任。

按国家要求,参加中国残联统一组织的对省级监测员师资的培训,负责对县级监测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案、监测问卷填写与编码、质量控制、模拟与实习等。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3月,按照中国残联有关要求,组织对县级监测人员的培训。

2008年4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在监测点现场核对监测对象名录,入户访问并填写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监测时间范围:2007年4月1日0时至2008年4月1日0时

2008年5月,各县残联对问卷进行编码和审核,报省残联。
           2008年6月,省残联将对上报的每一份监测问卷和监测对象名录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对质量填写较差的监测问卷将请监测员到省残联进行现场改正。同时,对各监测点的监测问卷质量进行评比,并以此作为考核各监测点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8年7月,配合中国残联完成对我省监测小区问卷的抽样验收、数据录入工作。

2008年8月至11月,各监测点研讨,完成本年度监测工作总结。
           六、继续做好记帐户的指导工作

依据《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手册》的要求,各监测县(市、区)明确记帐户联络员,做好入户回访、记帐辅导、查验、核实和回收台帐本等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上月《记账户支出和收入台账月汇总表》以传真形式上报省残联信息中心(联系人:于水晶  传真:0451-87007663)。

七、工作要求

各监测点残联要严格执行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及省残联的有关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规定,做到上下及时沟通情况,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的监测工作。对监测问卷填写质量不合格的,将适当减免或取消本年度监测补助经费;同时对监测工作优秀的给予相应经费奖励。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作者:     来源: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8号
联系电话:0451-82330674    邮编:15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