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9-08-12

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
       2008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任务经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为进一步获得我省残疾人状况变化动态数据,掌握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现将2009年度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在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搞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建立残疾人全面小康监测指标评价,对全省22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进行验收评估”。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对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联受政府委托管理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残疾人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经费,精心组织,确保2009年度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监测的组织与实施
       2009年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由省残联办公室牵头负责,省残联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三、监测内容、监测点和监测对象
       2009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依据国家政策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及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对监测点、监测对象和监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扩大样本量(方案一并发出)。
       四、监测人员组成及培训
       监测员由有监测、调查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
       按国家要求,参加中国残联统一组织的对省级监测员师资的培训,负责对县级监测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入户访问方法、监测问卷填写与编码、质量控制、模拟与实习等。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9年3月,按照中国残联有关要求,组织对县级监测人员的培训,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对监测对象名录进行核对。
       2009年4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入户访问、在监测点现场核对监测对象名录,填写监测问卷,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监测时间范围:2008年4月1日0时至2009年4月1日0时。
       2009年5月,各县(市、区)残联对填报的监测问卷进行编码和审核,报省残联。省残联将对上报的每一份监测问卷和监测对象名录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对差错率超过验收标准的将退回重新返工,对质量填写较差的监测问卷将请监测员到省残联进行现场改正。同时,对各监测点的监测问卷质量进行评比,并以此作为考核各监测点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继续做好记帐工作
       进一步加强记帐户联络员工作,做好入户回访、记帐辅导、查验、核实和回收台帐本等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上月《省级记帐户支出和收入台帐月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残联信息中心(xxzx@hljcl.gov.cn)。
       七、适时开展现场交流研讨会
       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在我省已经开展两年了,在这两年里各级残联和监测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严格执行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的要求,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规定,做到上下及时沟通情况,按时、顺利、高质量地完成了监测工作。在开展监测工作的两年里,参加此项工作的各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残联的同志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同时也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为了交流这些宝贵经验,更好的完成今后的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使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009年我省将在部分有监测任务的县(市、区)举办现场交流研讨会。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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