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联信访工作联席会制度
2005-03-25
    按照省委办公厅厅字[2003]21号通知的要求,省残联建立了黑龙江省残联信访工作联席会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联席会设秘书长1人,由省残联副理事长何玉华兼任。设副秘书长1人,由维权部部长毕秀兰兼任。
   (二)成员
    省残联机关各部室、会直各单位,各地市残联。省残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维权部。
    二、基本职责
   (一)掌握全省各地群众越级进京到省情况,分析研究全省越级上访形势及走势。
   (二)定期通报各市(地)、会直有关单位群众进京到省上访情况,下达立案交办通知,并听取处理情况汇报。
   (三)研究制定解决群众集体进京到省上访问题的政策性规定,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四)指导并督促事发单位解决好群众越级进京到省的上访事项,讨论并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一是老户缠访问题;二是涉法问题;三是异常集体上访问题;四是涉及政策方面的共性问题;五是无主管单位或异地交叉问题。
    三、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可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
   (二)需要研究的议题,由维权部根据会领导的意见安排,或者根据市(地),各部及所属单位提供的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信访事项予以安排。
   (三)会议由维权部负责准备并下发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交办信访事项。
   (四)会议议定的信访事项,由维权部按《会议纪要》抓好督办落实。
   (五)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附件:
作者:     来源: 省残联维权部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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