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访接待日工作原则
2005-03-25

  接待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
    二、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认真地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对于群众的揭发和控告,信访部门要记录在案,商请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执纪部门认真查明情况,依法处理,处理结果要通知揭发、控告人。对确属利用来信来访诽谤、诬告他人者,应根据具体情况,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四、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有重要创意的,应给予表扬和鼓励。
    五、维权部主要领导要随同省残联领导参加信访接待日工作,对省残联领导接待处理的信访问题,要及时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有关需要督办落实的事项,要指定人员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参加接待的省残联领导报告工作结果。
    领导信访接待日的主要内容:
    一、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群众;
    二、接听和办理行政首长信访电话;
    三、批办重要群众来信和人民建议;
    四、例会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五、听取信访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六、领导同志认为需要过问处理的有关信访问题。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执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重要信访案件、群众集体上访案件要实行值班接待领导“三包一保”制度,即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
附件:
作者:     来源: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8号
联系电话:0451-82330674    邮编:15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