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信访干部及值班值宿人员信访接待处理规程
2005-03-25

    接待处理信访问题是值班值宿期间的重要工作,值班值宿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接待处理好残疾人来访、来电,并做到首问责任制,即做为残疾人信访的第一接访人,有义务全程跟踪协助办理。
    残疾人来访、来电,值班值宿人员应尽快做出处理,做到不推、不拖、热情、及时、文明接待、主动热心。
    一、一般来访处理程序
    1、请进屋、入座、倒饮用水;
    2、查看有关残疾人及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并详细填写残疾人来访登记卡个人情况;
    3、倾听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
    4、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征得信访人同意;
    5、将最终处理意见记录到登记卡上,并签接访人姓名;
    6、送客。
    二、特殊信访情况处理
    1、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来访者(如生活极度困难、无钱返乡、钱财丢失等),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每人次补助10-20元人民币或开据当日当次车省内硬座换票证一张。同时,做好救济补助单和火车票证的填写、存档工作。发放大额补助及超远程车票应向维权部领导请示。
  2、对于晚六点以后来省上访人员,在信访问题处理完毕后,如家居外地,确实无法返乡,必须住宿的可填写住宿通知单,安排到招待所住宿一夜,并要求来访者在第二日早8时前离开省残联。
  3、接访处理事项第二日需向维权部信访工作人员说明。
    三、集体访处理程序
    集体访,指5人以上,为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而采用的上访形式。
    对于集体访,值班值宿人员接待后,应立即向主管理事长汇报,并电话通知当地残联,同时做好安抚、稳定工作,且需全程参与处理。
    四、来电处理程序
    1、按电话接访卡要求填写,做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签接电人姓名。(可参照来访接待程序进行)
    2、省信访办及相关部门来电,应认真做好登记并向维权部领导汇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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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省残联维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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