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工作
2004-01-28
    全省各级残联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以分散为主多渠道安置的工作方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使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发展,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增加。集中就业保持了稳定,个体从业显示出勃勃生机,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比例就业工作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到目前,全省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全部建立,就业服务网络初步形成。13个地、市全部出台了实施按比例就业的政府令,全省普遍开展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五年来,全省城镇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21万人,其中集中就业6.6万人,个体从业9万人,分散按比例就业5.3万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00多万元。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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