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实施方案
2004-04-13
    为确保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助对象与资助标准
2003至2005年的3年间,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每年为我省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价值8万元用品用具,3年总共24万元。该项目与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康复任务目标相结合,优先资助处于本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和处于学习、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
各地任务的分配考虑了人口数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残疾人工作工作基础等因素,同时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省残联--根据年度任务和配发产品目录,组织基层残联进行残疾人用品用具需求调查,统计汇总需求品种及数量并上报总站;指导各级残联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作好本省配发产品的发放工作。
    配套经费用于配发工作的组织、筛查、验配、宣传和产品运输等,保证产品配发到位。
    市(地)残联--按要求做好筛查、登记、存档及上报工作,所有领取配发产品的残疾人在配发登记表上签字,其中凡领取金额在200元以上产品的残疾人要求填写“配发申领表”,领取金额在400元以上产品的残疾人要求拍摄一张使用产品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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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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