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联2010年专门协会工作要点
2010-03-11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活跃力度,探索有效工作机制,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县(市、区)、村级专门协会职能。将协会工作重心向农村倾斜,调动基层专门协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基层专门协会开展文化、教育、体育活动,总结和推广基层协会工作先进经验。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特殊需求。积极参与残疾人“十一五”总结“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结合发挥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通过网络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反映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社会保障、辅具研发、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迫切要求。
    4、积极开展协会活动,进一步实现基层协会工作的“三个活跃”。结合上海世博会组织省级专门协会开展活动,拟于9月下旬举办残疾人优秀书、画作品展。
    5、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拟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6、开展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合作。拟于12月上旬与黑龙江省义工协会共同开展联谊活动。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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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省残联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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