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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现场调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2006-03-29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被抽中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掌握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明年现场调查奠定良好基础,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将对被抽中县(市、区)现场调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经费保障

    被抽中县(市、区)经费落实情况。被抽中县(市、区)抽样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被抽中县(市、区)的调查经费能否满足工作需要。

2、组织落实

    被抽中县(市、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和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设立和专职工作人员到位情况。

3、调查队组建

被抽中县(市、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队组建情况。调查队组成人员是否满足有关要求。省抽样调查办公室将对调查队组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   检查的主要方式

1、自查与检查相结合

    省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办公室将对所有被抽中县(市、区)的调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各地要按照所列检查内容,首先开展自查活动,逐项落实,做好省抽样办实地检查和现场调查准备工作。

2、书面材料与自查相结合

    各地要做好书面总结工作。关于自查的主要方面,包括经费保障、组织落实、调查队组建等要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并有详尽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省抽样调查办公室,省抽样调查办公室视被抽中县(市、区)自查成度,在定实地检查督促工作。

3、汇报与直接测评相结合

    省抽样调查办公室在听取汇报的同时,还将实地考察各地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对调查员、医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三、   工作要求

1、各地自检情况报告必须于120前报省抽样调查办公室,逾期不报的省第二次抽样调查办公室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各地要把检查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过程,确保现场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 孙伟宣  赵妍莉  刘瑞生

电话(传真):82330674  87007553

电子邮箱:bgs@hljc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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