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要求,抽样调查开始前,省领导小组要与各有关市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有关市领导小组和被抽中县(市、区)领导小组都要逐级签订责任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王东华同志已经签署了责任书,现寄至各有关市。各有关市务必在2006年1月20日前请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在责任书上签字。签署后的责任书,一份存留在本市,一份寄回省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各有关市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要与被抽中县(市、区)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被抽中县(市、区)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要与办公室和调查队签订责任书。各地应在2006年1月底前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将签订情况及时报省抽样调查办公室。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二○○六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