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 问题解答(一)
2009-04-07

2009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状况监测
问题解答(一)

    一、编制《监测对象名录》对失访人员的时间控制
    (一)2008年的老监测点,残疾人失访原因仍按一年统计,不能按期参加监测的残疾人,在《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的备注栏注明。
    在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失访的残疾人,其发生时间应填写在《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的备注栏中。现场监测时,这些失访人员,只填写封面项目,其他项目不填写。
    (二)2009年新增加的监测点,其中,对在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失访的监测对象,请各地了解他们的失访时间,并在《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的备注栏注明“2008年以前的失访原因”,不填写监测表的封面。
    在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失访的残疾人,属于本年度监测对象,须填写监测表的封面。请各地了解他们的失访原因和时间,并在《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的备注栏注明“XXXX年XX月死亡”或“XXXX年XX月外迁”等原因。
    (三)《监测对象名录底册》人数控制
    1、2009年新扩大监测点《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登记的人数
       =2008年以前失访人数 + 2008.4.1至2009.3.31期间失访人数 + 完成监测的人数
    2、新增监测点2008年以前失访人数(即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要分死亡原因失访与活人其他原因失访合计数,与监测问卷同时上报。
    3、2008年的老监测点《监测对象名录底册》登记的人数
       = 期间的失访人数+ 完成的监测人数
    注:期间指2008.4.1-2009.3.31
    二、监测问卷填写说明
    本监测使用的《2009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监测问卷》(17岁及以下)以下称为“儿童卷”,《2009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监测问卷》(18岁及以上)以下称为“成人卷”。
    (一)新农合问题的填写方法
    1、儿童卷B8-B10和成人卷B6-B8的填写范围都是农村,指有农业户口的监测对象。
    2、请在儿童卷B10和成人卷B8问题文字描述前加注“【农村】”字样。
    3、儿童卷B9有报销费用(不为0),须问B10中列出的5个项目,有哪项圈填哪项;成人卷B7有报销费用(不为0),须问B8中列出的5个项目。凡报销费用为0时,此问题不用询问圈划,不用编码。
    (二)成人卷中B9和B12的填写方法
    1、农村的监测对象,成人卷B9与B12可同时据情填写,两者不矛盾。
    2、城镇的监测对象是“城镇职工”的圈填B10 ;是“城镇居民”的圈填B11;监测对象属于“个体工商户”,圈填B12。
    城镇B10、B11、B12三项相互排斥,只能选其一填写。未填写的项是为跳过,不填不编。
    (三)儿童卷C1的填写方法
    儿童卷C1为6岁及以上的都要填报。其中,凡圈填“2.辍学”,包括中途退学的人,也包括小学毕业或初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人。这些人都要填报C3问题。
    C3孩子的辍学原因、按4项原因单选圈填。
    (四)儿童卷的改动
    1、在儿童卷E20问题后加注“(跳问E22)”。
    2、在E32答案“0.否”后指令“(E34)”改为“(跳问E35)”。
    (五)支出和收入等费用,填写问卷时均取整数,单位为元(小数四舍五入取整)。
    (六)城乡结合部居住的监测户,是填写《城镇收入辅助工具表》还是填写《农村收入辅助工具表》,按其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决定。
    以上问题解答,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
作者:     来源: 省残联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8号
联系电话:0451-82330674    邮编:150090